我市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衢州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所有者,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本报讯(记者 郑理致 通讯员 程丽)近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市将与全省同步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设残疾人共建共享的美丽幸福家园。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施意见,全市残疾人所获得的社会救助力度将明显加大,比如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意见还加大了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保障,将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了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将残疾人作为基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等成年重度残疾人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当地财政给予80%补助。同时还推动重度残疾人“家庭病床”制度,对家庭病床按住院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除了福利补贴制度逐步健全,我市还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10条更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惠民举措: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全覆盖;康复补贴对残疾人免费配发普及型辅具,给予困难残疾人个性化辅具补贴;残疾人大病商业保险补贴;市级扶贫就业基地每家补助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就业创业补助扩面到创业初期;提高残疾人助学补助标准;机动车驾驶考试补助落实到个人;企业安置人员岗前培训补贴;凭残疾证办理公交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民营托养机构床位补助等。
( 责任编辑:毛利霞)随机文章